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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标公告--护工房屋租赁投标邀请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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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标邀请 日期:2025年7月30日 项目名称:护工房屋租赁 项目编号:YKSZYY-ZB-2025-0003 我院对护工房屋租赁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合格的合作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,就下列护工房屋租赁相关材料提交密封投标。 一、招标内容
二、合格合作商的资格条件 (一)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,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项目的需求。 (二)能够提供快速、良好的服务。 (三)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,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。 (四)在最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。 (五)不接受联合体招标。 上述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必备的,缺少任何一项,均无资格参加投标报价。 三、领取招标文件、预登记的时间及方式 (一)2025年7月29日13点前(招标文件以WORD及PDF格式两种形式发放,两种形式内容如有差异时以PDF形式为准)。 领取部门:营口市中医院综合部,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89号。 (二)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。请务必在2025年7月29日14点前以现金的形式交纳医院财务部。 (三)招标资料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整(不予退还)。请务必在领取招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上交我医院财务部。 (四)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:营口市站前区建设街89号 联系人:赵江宁 联系电话:13941757477 邮编:115000 监督电话:19975989010(王女士) 四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、谈判时间、谈判地点 (一)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:2025年7月29日13点30分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(同领取地址),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。 (二)谈判时间:2025年7月30日14点(如时间调整提前另行通知)。 (三)谈判地点:营口市中医院4楼会议室 五、违约责任:标书所有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投标单位提交的所有资料,技术文件等必须符合国家及有关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。在招标过程中投标单位必须遵守招标承诺。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,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保证金,列入不再合作商家: (一)投标单位在报名后不按时参加招投标。 (二)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,退出招标行为。 (三)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或拒绝签订合同。 (四)中标单位中标后以种种理由拖延或拒绝合作。 (五)中标单位发生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。 六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,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后一次性返还(无息);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接到未中标通知后30个工作日后一次性返还(无息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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